课程背景:
各有关单位:
国企采购作为公共采购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规范发展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、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为优化营商环境,国务院出台了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;为进一步落实发改委16号令和843号文件精神,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《发改办法规〔2020〕770号》;为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、实现平等准入,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,加快形成高效规范、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,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出台了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0年版)》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今年5月20日发布了《国有企业采购文件示范文本》(商务部分),该文本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文本《示范文本》为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、非招标采购等提供指导和借鉴,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此前发布的团体标准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》、《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》配套使用。
住建部出台《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建办标〔2020〕38号),文件就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进行了部署,明确了“清单计量、市场询价、自主报价、竞争定价”这一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。《民法典》颁布后,最高院出台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(法释〔2020〕25号)。